1997年美國加州《勞倫斯利弗莫爾國家實驗室》屬下的《國家點火裝置》開始興建
點火裝置中的“靶丸”重達28萬磅

工程師正在檢查“靶丸”

成排的“激光大炮”?
美國能源部(DOE- Department of Energy)今天鄭重其事地發布了美國科學家在能源技術上的最新突破,據說可以因此帶來取之不盡的清潔能源,擺脫人類對石油的依賴。
這究竟是怎么回事?和現在利用“核反應堆”來獲得能源的方法有何不同?由于我這方面的知識十分有限,要讀懂這一新聞,十分費勁。
根據報道,按照我個人的粗淺理解,把這一突破性技術,歸納為以下三點:
(1)人類現有的核能源是通過“核裂變”而實現的,缺點是會產生放射性“核廢物”,和可能發生“融毀”意外。新技術是通過“核聚變”而產生能量,這是一個與“核裂變”相反的過程,同樣會產生能量,好處是不會產生“核廢物”,也不會發生“融毀”意外。
(2)“核聚變”是通過一種特殊的“點火裝置”來實現的。12月5日,在美國加州《勞倫斯利弗莫爾國家實驗室》LLNL屬下的《國家點火裝置》NIF實驗室中,用世界上能量最大的激光“子彈”來沖擊“靶丸”中鉛筆頭大小的燃料顆粒,成功實現了“核聚變”,從而產生了一億攝氏度的高溫,是太陽中心溫度的10倍。
(3)“點火”過程是需要消耗能量的,“點火”消耗兩個單位的能量,卻能釋放3.5個單位的能量,也就是說,產生了1.5個單位的“凈能量”或“增值量”,這正是科學家60年來所一直努力追求的目標。這一過程雖然在12月5日的實驗中僅持續了10億分之1秒,卻足以證明“核聚變”產生“凈能量”是可能的。
然而,這一突破性技術離開實際應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,也許幾年,也許幾十年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勞倫斯利弗莫爾國家實驗室》本身就是一個專門研究核武器的實驗室,“核聚變”與“核裂變”一樣,既可以用于發電,也可以用于核武器。
第一個成功的“核裂變”實驗裝置是1938年在柏林被德國科學家奧托·哈恩、莉澤·邁特納和弗瑞茲·斯特拉斯曼所制成。人類首次使用核武器是1945年,首次用核反應堆產生出了電能,是1951年12月20日位于愛達荷州Arco的EBR-I的試驗反應堆,當時的輸出功率為100kW,發出的電僅供應該核反應堆的建筑物,未連接電網。
今天,利用核反應堆的發電能力,美國在容量上位居第一,占全國發電總量的20%。法國的核電占比最高,達70%,如下表所示: